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240)松崗-補充公告本公司101.03.30董事會決議購土地不動產相關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一.基隆市中正區長潭段892-1.902地號等二筆土地持全分
二.基隆市中正區長潭段923-1.928.928-1.928-2地號等四筆土地,持分7/10
2.事實發生日:101/4/16~101/4/1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總面積13,553.1平方公呎(約4,099.82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19,88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羅籃正(非關係人).林輝雄(非關係人).利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65,964,000元,簽約同時支付;
第二期款:65,964,000元,稅單核發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第三期:87,952,000元,貸款核撥時支付.
第八條違約處理:
一.甲方不履行本契約時,每逾一日應按未給付價款千分之一計付違約金與乙方。
二.乙方不履行本契約時,每逾一日應按甲方已交價款千分之一計付違約金與甲方。
三.未尋得貸款銀行本公司於5/1以現金一次給付給賣方。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環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427,017,528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趙惠美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3)中市估字第00003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否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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