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連結

fb讚

2012年4月17日 星期二

Your 6 hourly digest for 財經知識庫-財經新聞

財經知識庫-財經新聞
財經知識庫-知識決定輸贏 // via fulltextrssfeed.com
《保險規劃》瘋運動!職業選手意外保障不可少
Apr 17th 2012, 12:51

精實新聞 2012-04-17 20:51:15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自從哈佛小子林書豪在NBA刮起「林來瘋」及曾雅妮勇奪高爾夫球后,再加上日前王建民在美國職棒大聯盟春訓初登板奪下首勝、還有網球國手盧彥勳及超級馬拉松選手林義傑,個個都在運動領域中為國爭光,也讓台灣不但運動的人數增加,觀賞運動賽事的比例也提高。

不過,大家在為這些台灣之光喝采之際,卻少有人關注運動員的保險權益。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建議,職業運動員要注意醫療險和意外險的規劃,尤其近年來的還本型傷害險,不但可以提供傷害險保障,保險契約到期時還可以退還保費的還本功能,但仍需注意承保限制及保費可能過高等問題。 

【運動員危險等級高、保費貴 意外發生可能葬送職涯】

台灣愈來愈多的優秀選手在國際體壇上發光發熱,不但帶動國人喜愛運動的風潮,也激勵更多年輕人投入運動事業。然而,職業運動員購買一般意外險,不是保費高昂,就是無險可買,難以藉由保險規劃提供職涯完整的保障,殊不知運動傷害或意外對職業運動員事業的影響相當大,更有甚者,可能斷送一個優秀運動員的運動生涯。例如超馬媽媽邱淑容2008年在法國參加超級馬拉松大賽時,因為傷口感染得被迫截肢,令人遺憾。

對此,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台北營業處區經理余婉琴表示,職業運動員首先需要規劃意外及醫療險。意外險是針對非由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而造成的醫療費用及殘廢進行補償,舉例來說,像是因打球的肢體碰撞而導致的骨折,就可運用意外險所附屬的意外傷害醫療,來彌補醫療費用。然而,因為長期從事某種運動而造成的運動傷害,例如柔道選手習慣性的關節脫臼,可能就不在理賠的範圍內。 

【傷害險保費與職業等級有關 依照風險費率不同】

不同於壽險和醫療險以年齡計費,傷害險的保費是依照職業等級有所不同,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在承做意外險時,會按照不同職業的風險分成6個等級,並依照風險等級進行收費。然而,並非每家保險公司的職業等級分類皆相同,例如自由車參與人員在不同的保險公司就可能分屬職業等級34,而在一些特殊運動上,例如從事角力、柔道、空手道、特技表演、汽機車等競賽或表演等,因為風險程度過高,已明列在除外條款不予理賠。另外,在核保的審議過程中,針對部分運動員保險額度上也會有所限制,像是壽險或傷害險僅能限額承保。 

表一:職業運動人員職業等級參考

職業運動人員   意外險等級   壽險   失能險  
高爾夫球 2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保齡球 2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籃球 3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棒球 3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網球 2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體操 3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射擊 2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游泳 2 根據年齡依表列費率 拒保

資料來源:中國信託人壽 

【還本型意外險 提供運動員保障】

近年來,業界推出的還本型意外險,則是可提供傷害險保險,同時兼具保本功能的商品,可以帶給運動員較充分的保障。余婉琴表示,每家保險公司針對還本型意外險保障內容有所差異,有些保險公司訴求的終身意外險保障,因為保費過高,消費者在預算考量下,只能買到較低的保額,但是在風險事故發生時,可能導致理賠不足以支應醫療費用的窘境。她同時補充,運動員若經濟條件許可,可以將長期照護險種或長期安養險種納入保險規劃中,當因運動傷害造成殘疾,甚至失去工作能力時,保險公司會提供一筆讓保戶自行運用的保險金,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除外不保項目要注意 填寫要保書務必誠實告知】

依據金管會保險局示範條款,投保意外險的除外不保項目包含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柔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等競賽或表演時;或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除另有規定,保險公司將不負給付理賠金的責任。

錠嵂保經表示,除了部分職業運動員因職業等級過高買保險受到許多限制,甚至可能買不到意外險外,在保險經紀人的專業協助下,依然有機會做足可規劃的保險保障,為職業生涯增添保障。中國信託人壽則建議在填寫要保書時,一定要誠實告知被保險人所從事的職業,並詳細閱讀保單條款或向保險公司多做詢問,以免事後發生理賠糾紛。 

【購買意外險 考量保額也要顧慮傷害醫療給付內容】

中國信託人壽建議,投保意外險時,一定要同步考量意外傷害醫療給付的內容。一般較完整的意外險保障,必須要包含意外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住院手術保險金、長期住院保險金及意外傷殘扶助金的保障,理由在於意外事故發生後不僅需長期療養,其後所衍生的醫療費用更是主要經濟壓力來源,透過保險才不致影響家庭經濟及生活品質,更可以發揮提昇醫療品質的功能。 

表二:市場熱賣意外險

保險公司名稱 商品名稱 保障期間 保障內容
中國信託人壽 富加值 20 一般身故、意外身故或殘廢時,都可以受到保障。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保障最高升級3倍,若不幸遭逢重大意外傷害,致符合契約約定殘廢程度者,中國信託人壽將按月提供保戶生活扶助金,長達120個月。若因意外傷害致2~6級殘廢程度,保戶免繳未到期保費,且保障持續,保險期間內若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全殘),首兩年退還保戶累積年繳的保險費,第三年起即可享有百分之百保額。保障期滿且生存者,保戶可領回保額110%之滿期保險金
中國信託人壽 永鑫安 終身 職業等級14類都是同一費率,繳費期滿可領回所繳保費的總和,終身可享有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障。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保障最高自動升級3倍。意外醫療給付保障到85歲,包括意外住院醫療、長期住院、骨折未住院、重大燒燙傷及意外門診保險金,保戶即使沒有住院也有保障,若是因為意外造成骨折,選擇中醫治療也能申請理賠金。在遭逢重大意外傷害時,提供意外殘廢保障及殘廢扶助金(保證給付5)
富邦人壽 新平安福 終身 一般身故、意外身故或殘廢時,給付保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保障最高升級4倍,若不幸遭逢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額的20%。另外在81歲前因意外住院或骨折未住院,給付保額的0.1%~0.05%的住院保險金,若是有進行手術,給付保額的0.3%。保障期滿且生存者,保戶可領回年繳保費總額102%的滿期保險金
國泰人壽 平安保本 終身 一般身故、意外身故或殘廢時,給付保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保障最高升級4倍,若不幸遭逢重大燒燙傷,給付保額的20%。另外在81歲前因意外住院,給付保額的0.1%。保障期滿且生存者,保戶可領回年繳保費總額103%的滿期保險金

徐伯豫製表

《萬萬稅》夫妻不「稅」逗陣 4種方式報你知
Apr 17th 2012, 12:51

精實新聞 2012-04-17 20:50:35 記者 王怡茹 報導

小美和阿忠愛情長跑6年,終於在去年底完成終身大事,成為人人稱羨的百年佳偶,但沉浸在幸福生活中的兩人,最近卻有個不小的煩惱,就是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問題。這對新婚夫妻追求各自經濟獨立,在交往時便從不多問對方的財產收入,就連吃飯、旅行都各付各的,結婚後也沒有任何改變,小倆口感到很苦惱:「有沒有什麼方法不「稅」一起呢?

迎接報稅季到來,許多夫妻都在思考該怎麼報最省稅,尤其是剛結婚不久的甜蜜新人們,對於如何申報也常一頭霧水,究竟哪些情況可以分開報稅?選擇合併申報又該如何節稅呢?就讓我們來解開您的疑惑吧!

【夫妻薪資所得 可分開計稅】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夫妻應辦理合併申報,不可單獨報稅,不過,納稅義務人可選擇「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計稅方式主要有3種,包括夫妻所得全部合併計算、將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及將納稅人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現代社會多是雙薪家庭,到底該讓誰來報才好呢?如果夫妻的收入狀況不平均,原則上應以薪資所得較多的人分開計算稅額較省稅。倘若丈夫收入很高,但免稅額及扣除額較少,則以低薪且扣免額較高的老婆當作納稅義務人較為有利。

其實,納稅人也不用自己算的那麼辛苦,若採取網路申報或二維條碼申報,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都會自動計算出最低的應納稅額,且目前國稅局在各件服務處也備有申報軟體可協助納稅人現場試算,可避免選到不利的計稅方式。

夫妻若採用合併申報,除可將薪資所得分開計稅,亦可自由選定夫或妻其中1人為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主體一經選定後,必須在該申報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申請變更,以100年綜所稅申報來說,期限為今(100)年的11月底之前。

【夫妻一定要一起「稅」嗎?】

雖然,法律規定夫妻得合併申報,但其中仍有些例外,即便兩人分開「稅」也不觸法,以下有4種情況:

1.甜蜜新婚夫妻

去年適逢民國100年,掀起了一波百年結婚潮,許多新人今(101)年首度一同面對報稅問題,難免暈頭轉向。依法課稅年度中結婚的夫妻,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選擇夫妻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究竟哪種方式比較好呢?主要還是要看夫妻倆的收入狀況。

舉例來說,兩人都是會計師、律師、醫生等執業者,沒有薪資名目的收入,亦或是高薪一族、利息所得高者,採分開申報較划算。如果其中一方有鉅額自用住宅貸款利息支出可列舉扣除時,則可藉由合併申報,減少雙方的應納稅額。

另外,新手夫妻檔可就兩人的所得、扶養親屬人數及扣除額等資料,進入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網路申報軟體,並利用軟體分別試算,再來決定該用哪種方式申報。

2.離異怨偶

除了新婚夫妻外,課稅年度中離婚的怨偶,也可自由選擇要不要一起「稅」,要是兩人是和平分手,仍可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討論何種方式最省稅。在實務上,單親家庭最常遇到的就是子女扶養免稅額該歸誰的問題,按財政部函釋,雙方可協議由一方申報,子女有2個以上者,也可分別由雙方申報,如果協議不成,則由離婚後實際扶養的一方申報,也就是說,就算擁有監護權,並不代表可以優先申報,仍須視真實的子女教養狀況。

3.貌合神離的分居夫妻

對於「分居」中的夫妻,由於兩人婚姻關係尚存,所以仍得合併申報。但法理不外乎人情,分居夫妻可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再交由稽徵機關合併計稅,不一定要碰到面,但仍要將配偶的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次等資料填上,並在申報書上的夫妻分居處打勾。合併後的全部應納稅額,可申請分別核發發單補徵。

4.
子女報扶養

最後一種分房「稅」的方式,就是由子女申報扶養。依現行規定,申報100年度綜合所得稅,未滿70歲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每人有8.2萬元免稅額;年滿70歲(民國30年以前出生)以上本人、配偶及受撫養「直系尊親屬」則有12.3萬元免稅額。

不過,即便夫妻未滿60歲,只要當年總所得低於免稅額(8.2萬),或是沒有謀生能力,如無工作或只有少少的利息收入,仍可被子女列為扶養,就不必強迫「稅」在一起,還有機會為所得高的子女節稅。

【新婚、離婚報稅 勿投機取巧】

在此提醒您,雖然新婚、離婚當課稅年度可脫離夫妻合併報稅的限制,但第2年起就得依法合併或單獨申報,國稅局可透過戶籍資料的勾稽,有效掌握納稅義務的婚姻狀況,納稅人切勿投機取巧,如被發現有隱瞞情事,除了補稅外,另按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緩,得不償失。

或參閱個人理財網:http://www.moneydj.com/rich/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