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當前偵查監督隊伍能力面臨的主要問題看加強能力建設的重要性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高度重視隊伍建設特別是把加強能力建設作為推動偵查監督工作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在理念引導、制度規範、案件評查、人員儲備等方面下功夫全國偵查監督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升監督能力不斷增強辦案水平不斷提高為偵查監督職能的發揮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但是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偵查監督隊伍能力還存在以下矛盾和問題:
(一)偵查監督業務與人員數量、素質的結構性矛盾。近些年來我國刑事案件總數居高不下審查逮捕案件呈上升趨勢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量也不斷加大但偵查監督部門人員年均增長速度明顯低於年人均辦案量的增長速度有的基層院偵查監督部門年人均辦案量達200余件。同時偵查監督部門還承擔著綜治維穩、打黑除惡、掃黃打非、禁毒禁賭、保護知識產權等30多項專項工作。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的推進以及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偵查監督職能不斷拓展任務不斷增加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院的偵查監督部門案多人少任務重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的執法理念與傳統辦案習慣的矛盾。近年來中央和高檢院先后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以及"六觀"、"六個有機統一"等重要思想要求檢察工作由傳統的重打擊輕保護、重配合輕監督、重辦案輕服務向打擊與保護并重、配合與監督并重、辦案與服務并重轉化對偵查監督工作傳統的執法理念和辦案習慣產生了巨大沖擊偵查監督部門必須轉變執法理念、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以適應新時期對執法能力的新要求。但是傳統辦案習慣在一些同志思想中仍然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偵查監督人員能力素質的提高直接影響辦案質量。
(三)新任務新要求與傳統工作方式的矛盾。深化司法改革豐富了偵查監督的內涵和外延對偵查監督工作方式轉型提出要求。如審查逮捕由簡單的"辦手續"向司法審查轉變證據審查的重心由真實性向真實性與合法性并重轉變辦案工作由單純的依法處理向依法處理與風險評估、釋法說理、化解矛盾同步進行轉變等等。同時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也對偵查監督人員化解矛盾糾紛、推進管理創新、做好群眾工作、應對引導輿情等提出新任務。這些對偵查監督人員的證據審查能力、案件分析能力、依法決斷能力、糾正違法能力、釋法說理能力以及服務大局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等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但是傳統工作方式的轉型不可能一蹴而就適應這種轉型要求的工作能力也不可能短時間提高。
(四)偵查監督骨干力量流動頻繁與專家型、專門型人才需求的矛盾。人員相對穩定是保證工作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偵查監督業務面廣線長法律性、政策性、敏感性較強工作經驗需要長期積累因而需要一支專業、穩定的偵查監督隊伍。目前偵查監督部門力量不足、業務骨干流動頻繁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基層院偵查監督部門人員普遍緊張業務骨干更是欠缺。
面對偵查監督工作持續發展對偵查監督能力提出的新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偵查監督能力建設就成為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
首先加強偵查監督能力建設是偵查監督工作適應新發展、應對新挑戰的需要。當前偵查監督部門依法打擊犯罪、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難度加大要求增高執法環境日趨復雜特別是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刑事訴訟法的再修改賦予偵查監督部門一些新的職責任務。只有切實加強能力建設全面提高偵查監督隊伍的整體素質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更好地擔負起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
其次加強偵查監督能力建設是依法正確履行職責、提高辦案質量的需要。偵查監督部門集打擊犯罪與維護人權、保障訴訟與監督訴訟兩方面功能於一身處於檢察機關履行刑事訴訟監督、應對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沿。偵查監督職能的行使是通過辦案來實現的如果辦案質量不高或出現錯案不僅損害法律實施而且會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加強偵查監督能力建設是不斷提高執法水平確保辦案質量的客觀要求。
再次加強偵查監督能力建設是提高執法公信力和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的需要。隨著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維權意識、監督意識的增強和偵查監督環節檢務公開、釋法說理和群眾工作的深入推進偵查監督工作與人民群眾接觸的場合越來越多接受群眾投訴、媒體監督和公眾評議的機會也越來越多人民群眾往往通過具體辦案人員的言談舉止、工作表現來評判整個檢察隊伍的素質和形象。只有切實加強偵查監督能力建設全面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化水平才能更好地展示檢察機關良好的執法形象不斷提高檢察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二、偵查監督能力的基本內涵
偵查監督能力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范疇隨著偵查監督任務的拓展、黨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調整、刑事司法政策和法律規定的變動等而有不同要求。但是萬變不離其宗這個"宗"就是偵查監督職能的規律性。
從宏觀層面講偵查監督能力包含以下幾層含義:一是履職能力即依法履行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三項職責及時準確打擊犯罪、依法保障人權、有效糾正違法實現辦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的能力。二是服務能力即服務黨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在現階段主要體現為立足職能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能力。三是創新發展能力即把握偵查監督工作規律創新完善工作機制實現科學發展的能力。偵查監督能力的外在表現是偵查監督工作各方面所取得的業績。偵查監督能力的主要實現方式是相關法律規定的健全、工作機制的完善和隊伍素質的提高。
從具體業務層面分析偵查監督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的崗位技能:
(一)證據審查和分析、判斷能力。即在偵查初始階段證據尚不充分、確定而審查逮捕辦案期限又較短的情況下進行證據審查、分析、判斷并據之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判定案件性質的能力。這種能力是與偵查監督職責特點相適應居於偵查監督業務核心地位的能力是偵查監督人員必須著力提高的關鍵本領。
提高證據審查和分析判斷能力應成為偵查監督能力建設的重中之重的任務。當前要重點提高對重大復雜疑難及新類型案件的證據審查能力包括全面審查涉及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及有無逮捕必要的各種證據準確甄別、把握"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逮捕證明標準。要提高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以及通過審查案卷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聽取律師意見和審查同步錄音錄像等核實證據和依法排除非法證據的能力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切實防止錯捕、漏捕。
(二)法律適用和政策運用能力。即在刑事政策指導下依法準確認定案件性質正確作出司法決斷的能力。它要求偵查監督人員熟練掌握和正確理解刑事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善於從犯罪的本質特征把握行為性質按照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正確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法律適用要與刑事政策的運用相結合當前特別要提高對於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認識和運用能力。對不同的犯罪行為對嚴重犯罪中的從寬情節和輕微犯罪中的從嚴情節對實體處理和強制措施運用都應充分體現寬嚴相濟的要求依法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有度。這一政策體現在審查逮捕中就是既要保持對嚴重犯罪的打擊力度當捕則捕又要盡可能減少輕微刑事案件的羈押關鍵是要提高對逮捕必要性的審查判斷能力。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關於逮捕條件的細化體現了司法實踐對於逮捕必要性審查的需求偵查監督人員應當結合現行司法文件關於逮捕必要性的規定認真學習領會做到融會貫通切實增強從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險性以及訴訟保障條件等方面審查判斷逮捕必要性的能力堅持少捕慎捕減少不必要的羈押。
(三)發現和糾正違法的能力。它要求偵查監督人員熟悉偵查知識把握偵查活動特點和規律善於通過介入偵查、審查案件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和受理投訴等察微析疑及時發現違法線索有效糾正違法行為保障偵查活動依法進行。有效糾正違法的前提是準確認定違法因此要提高調查核實違法的能力。糾正違法要突出重點講究方式方法和工作藝術善於與偵查機關進行溝通協調處理好加強監督與配合支持的關係努力做到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提高監督質量注重監督效果。
(四)案件匯報和文書制作能力。案件匯報是辦案的重要環節案件匯報能力是偵查監督人員必備的重要技能之一。案件匯報水平如何不但反映辦案人員的工作作風、法律政策水平和對案件事實、證據的把握程度而且直接影響院領導在案件定性、捕與不捕等重大問題上所作決策的正確性。制作《審查逮捕意見書》是案件能否匯報清楚的關鍵。一份好的《審查逮捕意見書》首先要做到事實概括清楚、準確證據排列有序、分析透徹案件定性和法律適用正確案件處理意見明確、理由充分;同時要做到格式規範層次清晰簡繁得當重點突出文字精練。每個偵查監督人員都必須學會制作《審查逮捕意見書》并不斷提高制作水平。偵查監督其他法律文書和工作文書的制作也是偵查監督人員應當熟練掌握的基本技能當前特別需要加強說理文書和檢察建議書的制作能力。
(五)釋法說理能力。加強釋法說理是偵查監督職能本身的內在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偵查監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說理"本身應做到"說得清、有依據、能服人、解心結"。它需要說理者具備深厚的法律功底、豐富的實踐經驗、高明的溝通技巧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做到說理全面客觀論證充分有力語言通俗易懂使案件當事人或監督對象心悅誠服地認可和接受檢察機關依法作出的決定。當前要特別注重提高對當事人的釋法說理能力既保障其知情權又向其宣傳法律知識并給其發表意見的機會使其感到被尊重減少質疑、對抗乃至申訴上訪等。
(六)防范化解社會矛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新時期的偵查監督工作不能再就案辦案而必須將依法辦案和化解矛盾結合起來切實防止因辦案的簡單化或處理不當而引發、激化社會矛盾發生極端事件。在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各個環節都要加強執法辦案風險評估對於有辦案風險的案件要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前提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對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做好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或社會輿情的應對預案。對於因民間糾紛引發的輕微刑事案件要主動做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具備和解條件的積極促使雙方自愿達成刑事和解。這就要求偵查監督人員提高對執法辦案風險的分析評估能力、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社會輿情的應對引導能力以及了解群眾心理、化解群眾心結、疏導群眾情緒、平復群眾怨憤等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七)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能力。偵查監督人員要根據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偵查監督職能延伸監督觸角主動融入社會管理格局不斷提高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能力。要樹立大局意識不斷充實專業知識認真負責地履行好所承擔的各類加強社會管理的專項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對流動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信息網絡等的服務管理促進社會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分析研判社會治安動態的能力針對刑事案件的多發領域、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類案發生的特點規律及時準確地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檢察建議。
三、加強偵查監督能力建設的主要措施
(一)以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偵查監督人員立足職能服務大局的自覺性和能力。要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偵查監督能力建設的首位始終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牢固樹立和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核心價值觀堅持"六觀"、"六個有機統一"努力培養和提高偵查監督人員的政治素養、理論水平、大局意識和職業道德不斷增強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鑒別力確保偵查監督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提高立足本職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的自覺性和能力。
(二)努力打造"學習型"偵查監督部門豐富偵查監督人員的專業素養和知識儲備。偵查監督人員要把學習作為一種政治責任、精神追求和生活態度緊跟時代發展和形勢任務變化認真查找自身差距切實養成勤奮學習、終身學習、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的良好習慣。要健全學習制度鼓勵偵查監督人員參加業務學習和學歷學位教育。通過搭建網絡平臺、建立學習論壇、業務沙龍等多種形式為偵查監督人員充實法律知識、深化理論學習、交流工作經驗創造條件。要學習掌握偵查知識和基本技能學習科技、經濟、金融、財稅、證券、期貨、知識產權等專業知識加強知識儲備滿足辦案之需。
(三)完善工作機制和辦案制度依法引導和規範偵查監督人員的執法辦案行為。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促進偵查監督人員提高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的重要舉措。當前要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進一步修訂完善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各環節的制度規範用制度來推動偵查監督能力的提高。
(四)健全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制度有針對性地提高偵查監督人員的職業技能。要樹立"以需求為導向、以能力為核心"的業務培訓理念制定培訓長期規劃推進培訓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進一步豐富培訓內容和方式廣泛利用各類培訓平臺不斷擴大受訓面特別是要加強對基層一線辦案人員的輪訓。加大對西部特別是新疆、西藏偵查監督人員的培訓力度。要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練兵活動根據偵查監督工作特點和發展規律不斷探索創新崗位練兵的內容和形式。
(五)加大骨干人才培養、激勵、使用力度用榜樣的力量帶動全國偵查監督隊伍能力的整體提高。要努力培養若干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政策水平、深厚法學理論功底、豐富實際辦案經驗在偵查監督系統內外有較高聲望、較大影響的專家型偵查監督人才以及一批擅長辦理職務犯罪、有組織犯罪、金融證券犯罪、網絡犯罪、知識產權犯罪、涉眾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專門型偵查監督人才并發揮檢察一體化工作機制優勢在所轄系統內統一調配使用充分發揮其在辦理大案要案、疑難復雜案件和研究重大業務問題中的骨干帶頭作用。堅持建設好偵查監督人才庫完善偵查監督人才管理、宣傳、激勵、提拔使用機制形成尊重人才、學習人才、爭作人才的良好氛圍。
(六)加強偵查監督理論研究提高把握偵查監督規律、促進科學發展的能力。倡導和鼓勵偵查監督人員開展理論研究形成良好的學術氛圍。重點加強對偵查監督基本理論、工作規律和當前實踐與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的研究不斷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的偵查監督制度并采取多種形式使研究成果轉化為指導工作實踐的智力支持。
(七)加強執法保障建設保持隊伍相對穩定為提高偵查監督能力提供人力和科技、裝備支持。偵查監督部門要根據新時期對偵查監督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新期待認真分析開展偵查監督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爭取領導的重視與支持配齊配強辦案力量和裝備。合理設置偵查監督部門和配備偵查監督人員。建立健全對優秀偵查監督人員的獎勵措施用政策和機制留住人才、穩定隊伍。積極推動執法辦案信息化建設和裝備建設通過科技強檢提高偵查監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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