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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7日 星期一

雲端產業 - Yahoo!奇摩 搜尋結果: 社論-贊成開放最後一哩與分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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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贊成開放最後一哩與分級收費
Feb 27th 2012, 21:30

工商時報【本報訊】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日前接受本報專訪,對於國人關切的最後一哩不通、網路頻寬不夠但卻被浪費的問題,以及雲端產業發展的瓶頸等,提出明確的政策主張,展現政務官應有的高度與擔當。張善政預定在5月20日正式接掌張進福政務委員原來主管的全部業務,他來自民間企業,學經歷俱豐,未來展現一番新的氣象與作為,值得期待。我們在此除了呼應張政委的政策主張,也願意提出一些意見,供政府部門未來施政參考。

張政委表示將對中華電信最後一哩資源是否獨立切割出來進行深入了解,他個人並不排斥這個想法及作法(例如將最後一哩獨立拆分成一家公司)。這項構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民國85年電信自由化之前,一度考量將中華電信管溝及最後一哩劃分成獨立公司之議。不過現在真要付諸執行,應該審時度勢注意以下問題:是成立一家分公司?還是否再成立一家全新公司?若是,是否仍然屬於電信法所謂第一類電信業者(很可能會欠缺交換設備)?如何成立?全部是公股,還是公民合股?而且勢必需要修改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只是立法周折,費時費事。

國際上真正由主管機關對電信業者強制其做結構分離的案例不多。美國AT&T於1986年解組為8家公司,是該公司與司法部行政和解的結果;英國電信公司也是在Ofcom兵臨城下,承諾成立批發部門Openreach;德國電信則是自主成立批發部門。不過,這些國家打開電信產業瓶頸的成效,均極為卓著。因此要求中華電信做功能分離,自行成立批發部門或最後一哩部門,或許才是最能立竿見影的有效措施。當然,今後實際推動時,張政委必須先與中華電信控股機關交通部協調溝通並達成共識。

其次,對於行院長陳冲主張無線寬頻是基本人權,張政委表示十分贊同將全力貫徹。問題在於,一方面基於維護基本人權,則使用無線寬頻要門檻低、設備便宜、收費低,不過另一方面許多人付了吃到飽的費率後,天天掛在網路上,也是頻寬上的浪費。他認為未來將鼓勵業者投資3.5G網路,並採取分級收費,讓消費者了解一分錢一分貨,但前提是收費必須先合理化,才能理性地討論分級收費,從而順利付諸施行。

寬頻網路傳輸的主要內容不再是語音,而是各式各樣的內容,隨著網路內容的豐富化,消費者對頻寬的需求爆炸性的成長,業者之間競爭的利器,也就訴諸其提供的頻寬數量。但是頻寬並不會憑空生長出來,而需要業者不斷投資升級,致使頻寬不同於以往,已變成有成本而且需要反映成本的重要網路元素。因此,吃到飽的寬頻網路費率跟有線電視吃到飽的節目內容一樣,注定將會成為明日黃花。建立反映建設成本、合理利潤以及創新紅利的分級收費制,乃是推動寬頻網路發展的必走之路。

再者,張政委非常贊成有線電視開放分區經營之限制,同時認為未來可以將中華電信MOD用戶數加進有線電視既有用戶,不僅可以做大整體IPTV用戶規模,單一公司所擁用戶不得超過市場總用戶1/3的限制亦得適時解套。我們認為這是極為正確的診斷,不過需要配套的處方,也就是在法制上必須將電信法與有線廣播電視法整合。由此凸顯的一項課題是,電信法與廣電三法匯流的通訊傳播法,應該儘早提上立法議程。

最後,對於雲端產業,張政委認為雲端產業鏈很長,政府可透過應用及投資,帶動民間企業培養能力,包括伺服器、軟體、作業系統、中介軟體和應用服務等產業,都應包括在內;同時,未來政府雲端服務推出來,不論是那家業者都可以公平互連,不必再透過某家業者,讓過去惡化的網路公平互連問題雪上加霜。確實,網路互連(peering)由於中華電信一家獨大出現諸多弊端,此項問題將會因為雲端產業鍊各業者的加入而更形惡化。我們建議,政府應該勇於解決TWIX由中華電信營運的問題,同時修改電信法,大幅放寬互連的定義,使得上述非傳統電信業者,也能夠與第一類及第二類的電信業者平等互連。

從張善政政務委員的發言,我們對政府未來的整體作為寄予厚望,也期盼政府一併檢討,「國家通訊傳播整體資源之規劃及產業之輔導、獎勵」的工作是否改由通傳會負責,今後交通部則集中心力主掌交通建設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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